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电影《枣儿谣》变更出品单位及摄制单位的批复
发布时间:2018-09-09 15:40:16 作者: 来源:[原创] 浏览次数:18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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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电影制片厂(有限公司):
你公司申请办理的故事影片《枣儿谣》“出品单位变更申请”收悉。
经研究,同意该片增加山西影视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出品单位,同意增加中共运城市委宣传部、中共稷山县委县政府、运城市文化局、中共稷山县委宣传部、山西省运城市蒲剧团、山西影视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山西电影制片厂(有限公司)为联合摄制单位。
专此批复。
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
2018年9月6日